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债券回购包括传统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债券投资种类:政府债券投资、金融债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投资。
债券交易规则
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进行债券交易应签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对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债券品种、债券数量、交易价格或利率、账户与结算方式、交割金额和交割时间等要素做出明确约定,其书面形式的资料包括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质押式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质押式回购到期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返还回购项下的资金,并解除质押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展期。不得从事借券、租券等融券业务。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